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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切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2016-04-15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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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诚信意识

切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南郑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刘克强

 

 

诚信,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又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话题,我们都是诚信的受益者和不诚信的受害者,都曾有过应急借钱的尴尬和还钱时推脱延期的无奈。诚信也越来越被关注,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因诚信体系建设是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管理的诸多方面,现仅就企业诚信问题作些初浅探讨:

一、企业诚信现状

南郑县围绕企业诚信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把诚信作为企业的经营之道大力倡导。以市场监管部门推行的重合同守信用奖励、金融部门推出的信用等级A级评定等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了风向标,金融部门对诚信企业颁牌确认,在贷款时限上优先办理,利率上更加优惠,额度上可适度增加,抵押物价值在常规6070%抵押率基础上可增加到90100%,以真金白银支持企业走诚信发展道路。这些诚信激励措施的落实旨在强化企业把诚信经营理念作为职业操守,推动广大企业在诚信的金字招牌下发展壮大,也涌现出了一大批诚实守信企业,坚实地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许多企业也在诚实守信经营中得到了实惠,尝到甜头。

毋庸讳言,诚信,仍是困扰许多企业的重要问题,诸如欠账不还、恶意躲债、制假售假、坑蒙拐骗、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被迫给用钱人向银行清偿利息、本金等现象也不乏其人,在我县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害怕担保不愿担保的现象,企业间担保、资金拆借失信个案拖累企业群体信用下滑,诚信问题对有些企业来说已上升为企业发展的“败血症”。

二、企业信用缺失的危害

诚信缺失犹如肌体毒瘤,败坏社会风气,损毁经济运行规则,严重制约经济健康发展。其危害是:

一是信用缺失危害金融机构,伤害银企互利关系。银行要靠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自身效益增长,企业也要靠银行的资金支持发展壮大,一个发达的经济体系背后必定少不了发达的融资服务体系的支撑,银行与企业之间是共生共荣的关系。然而现实经济生活中诚信的缺失现象严重损害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互利互惠的良性循环。由于银行信贷占据信用体系的主导地位,因此银行成为不良社会信用最大的直接受害者。目前,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2.5亿元(不含工行、中行)。企业信用不良使得金融机构对企业缺乏应有的信任,为规避风险,贷款资金安全作为第一考量,银行只能惜贷,从而出现了银行有钱贷不出的难贷款现象。

二是信用缺失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制约了中小企业规模的扩大。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实力弱,资金缺乏,需要融资和利用银行资本。由于信用环境差,部分企业信用缺失,造成中小企业担保难、抵押难、融资难。据调查,我县中小企业2015年获得银行贷款22亿元,而同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5.09亿元,贷款余额57.19亿元,存贷比仅为34.6%(全省为53%,全市为39%)。除企业结构因素外,从数据可以看出,存贷比低于正常值35.4个百分点,不能不与诚信现状有直接关系,我县本是资金需求大县却成了资金输出大县。

三是信用缺失造成民间借贷膨胀,造成信用恶性循环。一些无抵押无担保企业和企业信用黑户无法得到银行支持,不得不走向民间借贷,而二分、三分月息甚至倒贷或应急时更高的利率严重挤压了企业利润,更为严重的是,高额利率根本达不到企业自身利润空间,导致资金难以为继,在拆东墙补西墙的周而复始中进一步降低信用,造成信用恶性循环。

三、强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20146月,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同年3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同年5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联合发布《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部署,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诚信缺乏问题,这些重要措施全面开启了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新步伐。

首先,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人无信不立。社会良性有序运行规则必须以诚信为基石,这一根本不能动摇,必须牢固树立起来。弘扬公序良俗,发扬社会新风尚,积极传导正能量,让那些失信的人成为过街老鼠,大力倡导社会成员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观念。把公务活动、人际交往中说真话、办实事、守信用作为做人做事基本规范和底线操守,建立诚信为本、相互信任、社会认可、便捷实用的征信业体系,推进诚信建设。

其次,强化诚信机制建设。一是建立污点登记制度。对企业法人及其员工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失实失信行为,诸如法院判决、环境保护、银行信用不良、弄虚作假、制售假冒伪劣等作为单位法人的污点记录,三年内没有新的污点的方可对外公布消除。污点记录的应是第三方信用专业评级机构,通过规范化的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建立企业信用体系,适时数据动态管理,作为企业的信用档案。二是建立污点公开制度。在县城和大河坎人口密集处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污点信息,特别是那些恶意躲债、欠账不还的“老赖”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污点人或失信者无藏身之地,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信用体系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第三方(社会征信机构)运行的原则,信用平台应由政府部门搭建,工商企业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政府各职能部门包括公安、法院、检察、环保、人行、经贸、市场监管、社保、土地、城建规划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信息采集、使用、发布机制,及时提供、更新企业诚信信息,综合反映企业诚信水平。委托社会征信机构(第三方)建立全县统一的企业信用体系,全面满足社会各方面对企业信用查询、知晓、评价、使用的需要,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共享。

最后,增强诚信激励和惩戒力度。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有鉴与比,只有提高失信成本,加大失信惩治,注重守信激励,褒扬诚实守信行为,才能唤起人们对诚信的认知和重视。

特别是在政府采购、招商投资、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凡有污点记录和不良记录的,一律不允许参与;在对企业负责人的政治安排上,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括各种先进典型人物荣誉推荐上把信用状况作为第一条件;在财政性项目资金支持上,优先筛选信用优良企业,凡有污点记录的不予支持;在对企业负责人的表彰奖励上,诚信情况作为首要条件,凡有污点记录的不予表彰奖励。通过激励惩治措施推行,持之以恒地褒扬守信企业,强力惩治失信企业,从而,推进信用体系建立,确保经济规则的良性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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